警方严打“跑分客”这样的兼职千万别做

为了逃避警方打击、快速转移诈骗赃款……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团伙打着“互联网共享经济”的幌子,雇佣技术人员开发用于转账洗钱的网络工具,并称其为“跑分平台”。而那些在“跑分平台”上注册会员的人被称为“跑分客”,作为电信诈骗犯罪链条中的重要环节,“跑分客”的存在为警方打击电信诈骗犯罪造成了不小的困难。

3月16日,山西晚报记者从晋城市公安局获悉,男子徐某注册“跑分”平台抢单赚钱,因涉嫌帮助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警方抓获。

今年1月4日,受害人小兰(化名)遭遇刷单诈骗1.8万元“打了水漂”。案发后,晋城警方经过核查,小兰被骗的资金被分为多笔转入不同人的银行账户,而男子徐某便是其中的一个。经过进一步调查,警方发现犯罪嫌疑人徐某长期通过手机登录Potato、USDT等平台操作,通过利用自己以及他人银行账号为电信诈骗犯罪分子转移资金,涉嫌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落网后徐某交代,今年1月的一天,自己突然收到陌生号码发来的“投资赚钱+不明链接”短信。其点击链接后,便进入一个名为“金利国际赚赚翻”的网站。此后,网站“客服”开始向徐某介绍赚钱的门道,“很多宝妈、学生都在我们的平台赚钱,你先在平台注册,然后往平台充钱后就会赚到钱。”

根据对方要求,徐某在网站进行注册,并填写了姓名、电话、银行账号等个人信息,并且通过充钱或转钱—对方返还(本金和利润)等一系列操作“赚钱”。在此过程中,犯罪分子通过聊天软件和平台客服与徐某联系,向徐某解释其收到的钱是“赌博的钱”,因赌博钱很多、量很大,他们没有那么多的银行卡,所以需要借助徐某的银行卡转账。

“一开始是当普通兼职做的,后来感觉到不对劲时,已经没有退路了。”徐某交代,因为此项“兼职”来钱快,自己沉迷其中不知不觉就触犯了法律。

近年来,电信诈骗团伙获取作案用电话卡、银行卡的难度进一步增加,其转移赃款的方式受到极大限制。为此,骗子将“目光”转向“跑分平台”。

“其实,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的违法犯罪人员多数是跑分客。”警方介绍,跑分,就是专门为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等犯罪活动搭建平台,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支付途径将赃款分流洗白的犯罪行为。跑分平台,则是为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团伙进行转账洗钱的一个新型方式。部分人在跑分平台上注册会员,并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就能协助洗钱团伙进行洗钱,即为跑分客。

当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团伙需要转移涉案赃款时,会将转账需求发布在“跑分平台”供“跑分客”抢单。在“跑分客”抢单成功后,诈骗团伙将其提供的收款二维码等发送给诈骗受害人,诱骗受害人将钱款扫码转账至“跑分客”账户中,再经多个不同账户层层转账,最终转至诈骗团伙指定账户。在赃款转移过程中,由于涉及账户众多、流向复杂,给公安机关侦查打击、追赃挽损工作造成困难,对受害群众造成严重财产损失。

近年来,伴随警方持续加大对电信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跑分客”成为警方重点打击目标。例如,去年12月22日10时,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北京、山西、河北等24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同步开展集中收网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为电信诈骗提供转账服务的“跑分客”违法犯罪活动。在此次行动中,仅太原市公安机关就打掉相关犯罪团伙7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72名。

“现在想想确实很后悔,为这么一点钱真是不值得。这种兼职千万不能做,大家要以我为戒。”因涉嫌在跑分平台上帮助诈骗分子洗钱,男子刘某得知自己触犯刑法后懊悔万分。

2020年3月,刘某在微信群中看到有人发了一个叫“××支付”的网络平台,群友称借用支付宝收款码即可在平台上赚取佣金。因疫情闲在家中经济比较拮据,刘某就想着试一试“兼职”。出于对群友的信任,刘某根据提示在平台上完成了注册并上传了支付宝收款码,同时绑定了自己的银行卡缴纳了保证金。

“注册完成后,平台就会不时地弹出不同金额的订单信息让我们抢,比如一个1000元的订单我抢了之后,我的支付宝就会收到1000元。而此时,我平台里的保证金就会相应减少1000元,同时,我还能获得一笔相当可观的佣金。”在近半个月的时间里,刘某足不出户,只是动动手指转转账,便在平台上赚了2000元的佣金。然而,在随后不久的操作中,刘某因为错误操作点单,受到了平台500元的惩罚。一来二去的,刘某发现这份工作并不能如他所想带来丰厚的收益,再加上心中隐隐的不安,于是选择了收手。但让他没想到的是,几个月后,虽已经“选择收手”,刘某还是被警方找到了。

在此,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手机卡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切勿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犯罪分子,否则将面临信用惩戒、限制业务、严管账户、法律处分等四大惩戒。如市民发现身边有买、对公账户和手机卡的违法犯罪行为,也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山西晚报讯(记者李吉毅)3月15日,山西晚报记者从晋城市城区警方获悉,警方打掉一个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洗钱的犯罪团伙,并抓获全市首例为境外团伙提供技术支撑的犯罪嫌疑人。

今年1月,晋城市受害人车某报案称,其于2020年6月通过微信添加一好友,对方诱骗其注册投注,被骗90余万元。

接案后,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刑侦大队迅速成立专门调查小组对案件展开调查,并层报上级部门,该案被确定为省督案件。在晋城市公安局电诈专班的指导协助下,专案组顺线追查,最终在重庆市发现蛛丝马迹。民警立即赶往重庆市。3月7日,专案组在重庆市渝中区,将三名犯罪嫌疑人何某(男,28岁)、荣某(男,24岁)、周某宏(男,34岁)抓获,均系重庆市人。

经查,何某、荣某、周某宏系同事。为牟取利益,今年以来,三人出售本人或他人银行卡共6张,为境外诈骗分子提供便利。晋城市受害人车某被骗钱款系该团伙取走。

近日,在晋城市公安局电诈专班指导下,专案组赶赴河北省唐山迁安市,抓获为境外团伙提供技术支撑的犯罪嫌疑人张某(男,31岁,河北省迁安市人)。张某为晋城市警方抓获的首例为境外团伙提供技术支撑的犯罪嫌疑人。经查,2020年10月以来,张某制作诈骗网站,将网站提供给境外上线月,晋城市受害人王某通过犯罪嫌疑人制作的诈骗网站进行投资,被骗现金45600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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